面开展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各项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宣传册等形式,发动各行业、各部门和各服务单位加大文明旅游的宣传力度,并在“五一”黄金周前后形成一次舆论宣传的高潮;各服务单位要以“服务游客为本”,深入开展“微笑服务”、“细微服务”、“明明白白消费”等提升服务质量的活动;各地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制作发布公益广告、设立文明监督岗、评选文明游客等方式,引导和教育游客自觉提高文明意识,引导游客文明旅游,营造和谐的假日旅游氛围。
要把开展诚信经营活动与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组织当地旅游、工商、公安、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重点对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餐饮点、旅游购物点、旅游客运市场进行联合检查,查处各种违规经营行为,做好旅游投诉的受理和跟踪反馈,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良好的假日市场消费环境。
五、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根据假日旅游市场的发展形势,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有效发挥假日旅游协调机制在引导消费、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职能。要保证及时、准确、真实发布信息,引导和促进理性旅游消费;积极协调民航、铁道、交通等部门和旅游客运服务单位,增加客源高峰地区的运力运量,改善瓶颈制约;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假日值班责任制,做到24小时值班,随时受理旅游投诉,快速联络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为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得到落实,各地在*年9月18日之前,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假日旅游协调工作规则,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在本地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有重点地进行旅游应急预案的演练。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点旅游城市、重点景区的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有条件的重点旅游城市和重点景区向社会公布旅游咨询电话。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列入全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各重点旅游城市、旅游景区假日办,将假日值班电话、值班负责人及联系人员姓名、职务、电话号码,各级假日办(或当地旅游局质监所)的旅游投诉电话(有旅游咨询电话的也同时上报)及负责人、联系人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以传真形式报全国假日办。
(五)将本地区假日旅游协调工作的思路、做法、建议以及贯彻本《通知》的情况报送全国假日办。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