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切工作的好坏都是以老百姓的满意程度来衡量的。为农民提供一条信息,帮助农民牵线搭桥找一项技术,这些事在基层领导干部看来是举手之劳的小事,但对一家一户的农民来讲却是大事。只有把这些小事办好了,群众才会信赖我们、亲近我们。因此,连小事都不会办的领导干部,不可能办成大事。
群众看重小事,小事会变大事。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说明:一是小事里面有民心,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一定要办好。今年浙江遭受了台风袭击,在抗御台风及灾后的生产自救工作中,老百姓对我们基层党委、政府为其接通自来水、提供照明蜡烛、送去几斤大米等小事都十分看重、万分感动,正是这些“小事”为我们党赢得了民心。反之,我们如果不把人民群众的这些“小事”当大事,不把这些“细节”当重要环节,就有脱离群众的危险,就会削弱执政的群众基础。二是小事连着大局。在改革不断深化,社会深层次矛盾不断显现、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多的环境下,对老百姓小事没有解决好或考虑不周到,完全有可能酿成大的后果。如前段时间,我们有些重点工程停建缓建,除一些历史原因外,主要是由于调研不深、工作不细,没有处理好征地工作中的一些小事造成的,最终影响了重点工程建设的进程,教训极其深刻。
提倡办小事,并不是否定办大事。领导干部要学会办大事,抓前瞻性、根本性的工作,但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应有不同的要求。基层领导干部要立足基层,紧扣实际,脚踏实地,不必争先恐后地去办所谓的大事。假如大家都去办“大事”,那么与老百姓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小事”由谁去办?我们要练好一个基本功,就是善于办好“小事”的基本功。在这一点上,中央领导同志给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他们在日理万机、操劳国事的同时,总是经常到基层去体察民情,到群众中去嘘寒问暖。对一些很小的事,他们总是不厌其烦,一再过问,使老百姓从心底里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所以,基层领导干部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要有办小事的成就感。
胡锦涛同志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就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小事就是大事的思想,多做顺民心、得民心、暖民心、稳民心的事。倾听群众呼声,把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当作执政用权的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吃穿住行、子女教育、水电气供应、社会治安、就医看病、就业再就业、关爱困难群体、社会保障等问题都一一放在心上,积极主动地帮助他们解决急需办的事,只有把这些“小事”办实、办好、办成,才能赢得最广大群众的支持,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才能加强,党的威信才能提高,我们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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