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解决院党组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存在问题的实施方案
本院各部门:
解决问题是衡量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为了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要求,确保查找出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按照市委试点办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在分析调研的基础上,就认真解决院党组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院党组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开展自查,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5个方面14条:
1、思想解放的程度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1)开拓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在如何拓展服务大局的新途径、如何拓展和谐司法的新机制、如何拓展司法为民的新举措及如何深化法院改革、如何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方面思考得不深,研究探讨得不多,路子不够宽。(2)工作方法创新还不够。培训法官的途径少,特别是与政法高校合作培训法官不够;执行机制创新不够,“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对工作中出现的非正常涉诉上访等新情况、新问题应对办法少,打破常规,大胆创新,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举措开创新局面较欠缺。
2、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思路不够宽广。(1)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工作还不够具体、全面。实践中,注重强化服务意识,注重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但用科学发展观谋划法院自身发展方面相对不够,各项工作中如何实践科学发展观还不够具体,结合点还把握得不够准。(2)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法院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不够。
3、抓落实的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1)督查、指导工作还不够灵活、有效,尤其是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督指导还不经常、不及时,力度还不大。(2)有的工作责任靠得不够实,有的制度流于形式。(3)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不够细致,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少。
4、工作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1)有些机制的效能没有充分发挥。虽然各项工作机制、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但还没有完全形成上下一致、左右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有些机制还没有完全发挥应有作用。(2)有些制度不尽科学、完善。如案件质量评查和干部绩效考核制度等虽已建立,但其内容设置还不科学、不全面。
5、一些工作进展不快,成效不够明显。(1)整体工作进展不平衡。县(区)法院之间、各部门之间,工作质量、效率差距明显,协调发展不够。(2)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要求。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个别部门、个别干警缺乏工作争创一流的意识,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工作一般化;少数干警敬业精神不够强,执法不够规范,行为举止不文明,作风不严谨,随意性较大,工作责任心、事业心不强;干警的职级待遇问题落实不够到位;法官断层、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3)审判、执行工作中个别问题仍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一些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不够高,社会效果不够好,各方面有反映;案件执行周期有待进一步缩短,对未能执结的案件向申请人解释不够;涉诉信访仍在高位运行,重点涉诉信访案件查办难度大,效果不够理想。(4)基层基础工作仍比较薄弱。基层人民法庭的整体司法能力和水平尚需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困难,“两庭”建设负债大,配套资金不到位;“两庭”设施不够配套,科技含量低。(5)法制宣传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二、解决问题的思路目标
要在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和法院工作规律性认识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着力转变不适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