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革为手段,融入新农村建设。一是继续推进“三自主”工作。在去年综合改革的成果上,继续探索,大胆前进,在整合提高上多下功夫。二是推进新家庭计划。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并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断强化基层网络,壮大计生队伍。启动“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倡导婚育新风、培育新型农民,积极建设“少生优育、文明富裕、健康和谐”的新农村新家庭。2007年,乡镇“新农村新家庭计划”试点面要达到20以上。三是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组织力量对影响出生缺陷的生殖遗传、社会环境、不良生活方式等因素进行研究,强化婚育咨询指导,为育龄群众生育健康聪明的后代提供生育关怀,促进“新家庭计划”、“生育关怀行动”、“健康家庭促进计划”工作的开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的贡献。
(四)以“一法三规”为指导,规范计生依法行政。继续开展便民维权活动,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确保依法行政合格率达到85以上。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力争使社会扶养费征收中的重点案件和典型案件有新突破,提高社会扶养费征收率。我县社会扶养费征收和控制早、非婚生育的作法正在被全市推广,我们要继续努力当好“排头兵”。果断杜绝和认真查处挪用贪占社会扶养费等违法违纪行为。认真落实计生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搭建群众参与、监督平台。2007年,要突出做好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不错报一户,不漏报一人”。
(五)以流动人口治理为基点,强化计生综合治理。2007年,县政府将按上级要求,加大对相关部门的考核,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已经喊了多年,但作用发挥的还不尽理想,县政府与各相关部门签订《人口计生工作责任状》,其目的就是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要实现中心《决定》提出的目标,离不开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和全力配合。一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为县乡党委、政府献计献策。二要加强流动人口治理与服务。坚持现居住地治理为主、居民化服务的原则,完善和推广“两居、三同”的治理模式,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继续实行全省信息交换平台运行情况通报制度。财政部门要将流动人口计生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流动人口同当地居民享受同等的计生免费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三要开展专项整治,各部门协同作战严厉打击“两非”活动,遏制出生性别比升高势头。
(六)以“生育文明”建设为切入点,建立科学的生育观念。继续深入开展生育文明建设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全面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围绕“人口素质与独生子女教育”工作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通过组织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独生子女教育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加强对独生子女的教育。扎实推进“关爱女孩行动”。通过一系列生育文明建设活动,建立科学的生育观念。
(七)以提高统计质量为重点,开展统计质量监督检查。要扎实推进规划统计改革,将出生统计漏报率控制在*以内。改革、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治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工作,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违反政策生育漏报率控制在*以内。县政府今年将加大对各乡镇及外驻单位的统计检查力度,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实行重点治理。
(八)以“计生优待政策”为着力点,强化社会保障措施。按照中心《决定》提出的“十一五”期间财政投入目标的要求,我县由财政投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将在原来的基础上逐年递增。加强县乡计生服务站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家庭,今年一定按国家政策补助到位。按照生育关怀行动“两翼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