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不能低于国家规定最低限价,严格控制划拨用地的范围,协议出让土地和划拨出让土地都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企政资分开的要求,逐步把地方经营性金融类所有资产尽快纳入各级国资监管部门监管范围,防止国有资产游离于监管之外。要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方式,防止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程序不规范、操作不公开的问题。彻底要加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监管,规范中小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管理层次疏露的行为,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加强对国有金融机构的监管,要从近年来我省发生的几起金融大案中汲取教训,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和手段,加强防范,有关部门要协调作战,严密打击内外勾结的金融犯罪。
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必须坚持责权一致,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要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认定,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法定职权责任的分解,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划清执法界线。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养成按法定的程序办事的习惯,行政决定要符合法定程序,执法行为要遵守法规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严禁对行政对象附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外的条件,制定可以具体量化的考核标准,对执法行为进行评议考核和过错追究,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
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乡镇政府要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把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市县两级政府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最近黑龙江省县级以上政府机关政务公开暂行规定已经纳入我省今年的地方立法计划,正在按程序审定,这个文件对政府机关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监督保障措施以及违反规定责任追究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布以后各地政府都要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准备同关心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法律法规的制定,从重大事项的决策,从大型基建项目的确定和从大额财政资金的使用这几个方面入手,积极地推广省政府的政务公开。
二、认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继续加大专项治理的力度。一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土地征用、固定资产投资等专项治理,认真纠正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