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万元至2000万元企业样本和新增非目录样本企业的调查走访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并对每家企业基本情况作详细记录,建立进企业、入户填写样本单位情况调查表制度,做到对每家企业底子清、情况明,为准确评估样本企业调查数据提供依据(相关表式见附件2)。就镇乡(街道)本级来说,重点要关注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上报数据和抽样推算数据的变化情况,及时分析发现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村(社区)辅助调查员深入企业开展实地调查和核实。各样本抽中企业要如实按时上报统计调查数据,注意上报数据的均衡性,防止出现随意估报和一次性上报现象。村(社区)辅助调查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上门认真采集和核实企业统计数据,做到调查单位不遗漏,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区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调查样本企业的回访制度和数据评估制度,加大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报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认真了解报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映并协调解决,确保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进一步加强对调标后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调标后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工作涉及面广,实施难度大,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中心)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一是要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区域工业抽样调查工作,确保调查工作有人管;二是要督促抽中样本企业做好本企业的统计调查工作,明确企业统计负责人,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确保样本企业统计报表有人报;三是配备好样本村(社区)工业抽样调查辅助调查员,确保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资料有人收集和审核;四是要按照经费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镇级安排和落实好镇级及镇以下的调查经费,按时发放辅助调查员的误工补贴。区统计部门要编制好样本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切实做好调标后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现场调查、检查指导、基层基础、数据评估和考核工作,确保调标后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数据协调衔接,进一步提高全区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水平。区经信、工商、税务、供电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提供相关企业的行政登记等资料,积极配合和支持区统计部门共同做好调标后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