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负责国土资源及规划部门移送的违法案件的依法审理和依法强制执行。
政府办:协调各乡镇、部门工作;牵头组织开展集中拆违行动;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监察局:督促乡镇及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违法占地行为,配合政府、司法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占地修建的建筑物。
公安局:立案侦查违法占地构成刑事犯罪的违法行为,打击阻碍执法、扰乱治安秩序的不法行为,为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工作保驾护航。
司法局:协助抓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住建局:严格施工许可审查。对未办理用地许可和规划许可的,不得办理建设施工许可等手续;依法查处违法施工行为。
城乡规划局: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违法行为。
房产局:严格房产证的办理工作,对未办理用地许可和规划许可的,不得发放房产证。
财政局:为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经信局:负责督促供电部门停止向未办理用地手续和规划手续的建设工程供电;依法查处非法供电、盗电行为。
广电局:负责《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
工商局:对存在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且未处理到位的商铺,不得发放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查处非法经营行为。
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加强用电管理。不得给未办理用地许可证和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供电,对已供电的要立即停止供应。
自来水公司:加强用水管理,不得给未办理用地手续和规划手续的违章建筑供水,对已供水的要立即停止供应。
五、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构成违法事实,符合立案条件的,国土资源及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立案查处。县政府每个季度最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执法行动,专门打击执行难度较大的、违法行为较典型的案件。各乡镇要在每年(含今年)的4月和9月各组织开展一次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专项清理行动,对辖区内的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现象进行“地毯式”摸排。对在摸排过程中发现的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行为,要及时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制止。对不听制止,顶风抢建的,报县政府批准后,乡镇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拆除,将不法行为遏制、取缔在萌芽状态。活动开展前,各乡镇要选好典型,绘好图纸,量好面积,拍好照片,制定周密方案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在筛选执法对象时,要选情节严重,群众意见大,影响比较坏的违法户,不能避重就轻,敷衍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