径,进行宣传,造成声势。
第二步(从6月下旬至8月底),集中整治。主要是抓好四个环节。
一是核查确认。由各责任单位对各类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核实、取证、认定,并将认定情况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出第1号公告,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限期自拆。由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各责任单位落实专人,做好思想工作,教育督促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三是查漏补缺。1号公告后,各责任单位要结合限期自拆,认真搞好查漏工作,对查漏中发现的违法违章建筑,经核实后,发出第2号公告。
四是依法强拆。对超过自行拆除期限,仍不拆除的违法违章建筑,在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多管齐下,联合行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暴力对抗依法强拆的,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第三步(9月上中旬),验收巩固。重点是做好三件事。
一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奖励。
二是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后,由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有关单位具体负责,按照城市规划,及时做好还道、添绿、增景等工作。
三是制订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要建立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违法违章建筑举报、发现、监管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违法违章建筑的再次蔓延成风。街道、社区守土有责,要做好制止问题发生和第一时间内发现问题的工作;建设、国土等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敢于动真碰硬,加强监管和查处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措施。
要筹划和制定结合我县实际的城市市容市貌标准,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行为。
要坚持堵疏结合,在依法堵的同时,做好科学疏的工作。切实抓好城市拆迁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大力推进城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城区农民解困房的建设,努力缓解全县面上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积极探索开展外来民工公寓的建设工作,尽最大努力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加快培育城市的商贸功能,积极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章建筑的滋生。
这里,我顺便说一下城中村改造中的拆迁扫尾问题。加快城中村改造工作,是广大群众的愿望,政府应负的责任。做好这项工作,离不开拆迁的顺利推进。应当看到,极大多数群众对这项工作是欢迎的,支持的,广大群众在改造中深受其惠,改造的决策正在不断地深入人心。今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市民俱欢颜。看到群众由衷的高兴,我们也感到由衷的欣慰。但是,改造工作毕竟有一个过程,毕竟涉及群众生活方式的改变,毕竟给群众带来住房周转期间生活上的不便,因此,少数群众有这样那样的想法是正常的,是可以理解的。现在,这项工作正处于关键时刻,大多数群众都已按政策搬迁了,但还有少数群众思想没有通,从而影响了多数群众的利益,这就需要进一步统一各方思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求得这项工作的新突破。
要讲究方法,严守政策。县政府制定实施的《绍兴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和《绍兴县城市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意见》,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又符合绍兴县实际,需要继续加以认真的坚持和执行。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教育和引导拆迁户,迅速腾空搬迁逾期未拆的所有建筑物。政府有关部门必须严肃执行政策,不得乱开口子。对逾期未动的拆迁户,要耐心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对少数无理取闹、蛮不讲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