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曲直的判断随着时间的转移而变化,有些行为在过去被当作腐败,在现在可能就被视为正常和正当,比如政府部门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而从事某些经济行为,以往会被视为是以权谋私和腐败,而目前则被视为正常甚至加以提倡,干部“下海”就是一个例子。过去被称为是“投机倒把”的某些行为,现在恰恰是被认为是搞活经济的必要手段。对于这类问题,有些的确是合理的,是社会出现的新事物。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反腐败,也必须把反腐败现象置身于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加以透视,不能用老眼光、老观念来看待问题,把一些符合社会发展的新事物视为腐败现象。另一方面,价值观的变动不定确实也使反腐败陷入了文化观念上的困境,使很多腐败行为得以披着改革开放和新生事物的外衣蒙混过关,甚至鱼目混珠。
第三,我们在反腐败上还存在一种认识误区,认为腐败是现代化的“必要成本”,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从主观方面看,不少人把反腐败同改革开放对立起来,害怕反腐败会影响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廉政搞得太好了,生意就做不成了,所谓“四菜一汤、生意跑光”,就是一种反应。于是不少地方和部门奉行的是“先发展经济后反腐败”的逻辑,甚至提出“经济要上、廉政要让”。实际上,根据有关专家的研究,除了个别情况外,在发展中国家腐败的成本通常超过其效益。国际上对腐败的成本--效益分析的多数结论都是腐败的“成本”大于其“效益”,利用腐败的手段发展经济和推动现代化,最终得不偿失,我们也不例外。但我国社会缺乏对腐败的这种理性认识,诸如“经济要上、廉政要让”之类的模糊观念仍很普遍,这不可避免地干扰了反腐败的正常开展。
由于以上三个方面的观念和认识上的原因,我国在改革开放后对腐败的判定总的呈现出模糊不清的特点,人们对腐败现象也趋向麻木不仁,甚至出现了“笑贫不笑贪”的灵魂扭曲现象。最近媒体上一个事件很能说明这个现象: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因犯受贿罪被判刑,由于平时余斌为官口碑较好,再加上他的受贿款不少用于扶贫,就余斌事件,新浪网进行了调查, 66.53%的人认为余斌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72.14%的人认为对余斌的判决不公平。那么,为什么有如此之多的人会在此问题上失去判断,对余斌如此同情?我想,其中一个原因是群众对所谓“好官”标准的把握有问题,但更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对腐败行为的判断失去了标准,腐败文化在众多人的思想中占据了主导。而另一则报道可能更另我们深思。德国财政部为了遏制送礼请吃喝的不正之风,向所有雇员们下了一道“死命令”:不得接受来自任何可能与工作产生经济瓜葛的个人或公司的任何礼物,其中也包括了冷热饮料,因为他们认为“一杯免费开水也可能成为你堕落直到监狱的开始。”这条规定对我们来说简直是无法想象的,之所以会无法想象,因为在我们的文化中,请客送礼、吃吃喝喝已似乎是非常正常的事。
当腐败成了一种文化,就意味着不参与腐败就不行。对于一般百姓而言,如果不使用一些请客送礼甚至行贿的手段,很多事都办不成;而对于有个一官半职的人,如果不加入到腐败的行列中,就很难生存下去,特别是那些手中握有实权的人很难逃脱腐败文化布下的天罗地网。在这种腐败的文化尤其是腐败的官文化下,即使有个别清正廉洁者,在腐败氛围的压力下,也不得不同流合污。如果真想洁身自好,则可能受到孤立、排斥、打击,甚至被调离工作岗位。所以最后的结果必然是“好人”被“坏人”拉下水,“好人”越来越少,“坏人”越来越多,以至最后一个地方或部门所有的人都被腐败的官文化所腐蚀。近年来屡屡发生的一些地方和领导班子在反腐败中被“一锅端”,就很能说明问题。这正是为什么虽然我们打击腐败的力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