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最近,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机关党建工作要走在全党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省直机关和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也理应走在前头。
1、加强组织领导。省委赵洪祝书记在全省会议上强调,党委(党组)要把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作为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学习情况,提出改进措施,抓好督促落实。党委(党组)书记作为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切实把中心组学习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大事进一步抓紧抓好。要坚持和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调抓的领导格局。作为领导干部,对待学习的问题,必须上升到精神状态和事业成败的高度来认识,把学习当作一种神圣职责、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作为自觉的、经常性的、终身的任务,认真学习、勤于思考,以自己的示范作用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干部群众的学习。根据中办〔2008〕17号文件和省委有关精神,工委将继续认真履行对省直机关和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的职能,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通过组织“机关论坛”报告会、举办学习秘书培训班、编发参考资料等方式,做好中心组学习的服务指导工作,并根据省委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心组学习工作组织实施必要的考核。
2、提高学习质量。要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的优良学风,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努力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自觉改造主观世界,不断提高学习质量。要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本单位、本部门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使科学理论真正成为指导工作和决策的思想武器。要把学习理论同增强党性修养、提高精神境界结合起来,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结合起来,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的影响结合起来,人人讲党性,个个重品行,处处作表率,使理论学习真正达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根据全省贯彻落实“一条例两规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期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就“一条例两规定”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以推进我省反腐倡廉建设。
3、推进规范管理。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中央、省委的要求和工委的年度学习意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并作出阶段性学习安排,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并在执行时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作相应的调整。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考勤、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档案、学习交流、专题调研、学习通报和学习考核等制度,规范学习管理,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要切实保证集体学习时间,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每次集体学习的出席率和各成员的年出席率不低于80%。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时,中心组成员应及时调整。每年2月底,将中心组组成人员及学习秘书名单报工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备案,将中心组上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本年度学习计划向工委专题报送。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要切实履行职责,负起责任,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搞好服务。工委定期对省直机关和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了解中心组学习情况,旁听中心组学习,并将督促检查情况通报省委组织、宣传部门。每年对省直机关和省部属企事业单位中心组成员的理论文章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