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及亮化工程,以降低用电负荷。深入开展和推广节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使用节能产品,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电力资源的有效利用。积极倡导家庭节约用电,提倡夏天将空调温度调高一度,努力做到人人节约用电,杜绝电力浪费现象,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5.加强有序用电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全社会有序用电的宣传工作,提高全市人民节约用电意识,加强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共同做好有序用电工作。强化处罚措施,对违反有序用电方案、扰乱供用电秩序的行为,将视情给予相应处罚。
六、有序用电错避峰实施方案
根据我市的实际负荷缺口情况,安排错避峰负荷10万千瓦,制订a、b、c、d、e五个等级的错避峰有序用电方案,根据电力供应紧张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错避峰方案。在供电能力不足时,按照“错峰不拉线、力争不拉电”的原则,遵循“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顺序,严格执行年浙江电网《超供电能力拉限电序位表》,最大限度避免停限电带来的损失。
1.a方案:缺口2万千瓦
目标:根据上级要求,在用电临时短缺时,要求错避峰负荷5000千瓦以上的企业安排应急机动负荷,以更快速、有效地实施有序用电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措施:要求红狮水泥、诸葛南方水泥、双狮建材和兰溪南方水泥(轮流安排)在电网出现临时短缺时,避开峰期用电。
2.b方案:缺口3~5万千瓦
目标: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和重点单位用电。
措施:在实施a方案的基础上,对其余水泥专线企业下达避峰负荷指标,在负荷高峰期(7时至24时)执行避峰让电。
3.c方案:缺口5~8万千瓦
目标: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和重点单位用电。
措施:
(1)除水泥专线企业以外,年度纳税(国地税合并实际地方收入,下同)1000万元及以上的专线企业在负荷高峰期(7时至24时)按照报装容量的65%控制负荷,或每周避峰让电一天。
(2)除水泥专线企业以外,年度纳税500~1000万元的专线企业在负荷高峰期(7时至24时)按照报装容量的50%控制负荷,或每周避峰让电两天。
(3)除水泥专线企业以外,年度纳税500万元以下的专线企业在负荷高峰期(7时至24时)按照报装容量的45%控制负荷,或每周避峰让电两天。
以上三种避峰方式由企业选择,避峰时间由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排定。
(4)水泥专线企业按报装容量分摊剩余缺口负荷直至粉磨机全部停机,回转窑保留保窑负荷。
(5)对砂石、水晶、砖瓦窑、小印染、中频炉等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在负荷高峰期(7时至24时)避峰让电。
4.d方案:缺口8~10万千瓦
目标: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和重点单位用电
措施:
(1)在实施c方案的基础上,年度纳税1000万元及以上的非专线企业在负荷高峰期(7时至24时)每周避峰让电一天。
(2)在实施c方案的基础上,年度纳税500~1000万元的非专线企业在负荷高峰期(7时至24时)每周避峰让电两天。
以上两种避峰方式由企业选择,避峰时间由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排定。
(3)在实施c方案的基础上,按线路对所有专变企业实施每周避峰让电两天,避峰线路上的各类低压用电单位同时避峰让电。
5.e方案:缺口1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