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5.“四定”原则。坚持“定时间、定企业、定设备、定容量”原则,切实落实错避峰措施,确保用电负荷限得下,杜绝随意拉停线路。
6.实行用电指标“指标包干、切块下达、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域有序用电工作小组对所属范围内的有序用电工作实施负总责,加强对辖区内有关单位有序用电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7.公开透明原则。市政府和供电部门及时公开供电能力和有序用电政策,公布各用电单位错峰、避峰、限电的执行情况,保证指标分配公平、限电措施公开、违规处罚公正。
四、组织机构
1.健全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府办、经贸局、供电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以及由镇乡、街道、供电营业所、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区域有序用电工作小组。根据兰溪电网用电负荷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召开有序用电工作会议,研究决定保证正常供用电秩序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2.有关部门的职责:
市经贸局:负责有序用电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市科学用电、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工作,审核有序用电方案、超供电能力拉电序位,负责日常有序用电、节能监察工作。
市供电局: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市有序用电管理工作,负责电网电力调度和有序用电的日常管理,制订有序用电方案,做好有序用电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有序用电时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有序用电时期安全事故的查处落实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市旅游局:负责监督宾馆、饭店等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市粮食局:负责监督商场、超市等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市环保局:负责监督小水晶、小印染等企业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落实灯箱广告、城市亮化等有序用电措施。
市信访局:负责做好有序用电相关信访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用电形势和相关政策、措施。
区域有序用电工作小组:负责辖区内有序用电工作的日常管理,制订相应的工作措施,检查督促辖区内有关单位有序用电各项措施落实。
五、有序用电工作措施
1.加快电网建设,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尽快完成110kv香溪变建设,做好110kv香溪变未投运前该地区的有序用电工作,保证该地区居民生活用电。尽快完成超载线路的分流工作,满足经济快速增长的需要。
2.完善监控手段,实施有序用电管理。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保证有序用电管理措施落实,进一步提高负控终端可用率,加快对非工业用户加装负控终端,努力完善负荷控制系统建设。加强对负控终端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使已有负控终端发挥作用。对擅自破坏负控终端使其失效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提高用电负荷率,用好现有电力资源。积极引导企业错峰用电,对一些非连续性生产的企业安排在后半夜生产,对连续性生产企业要合理安排用电计划,以避开高峰用电。对具备调峰能力的企业进一步挖掘低谷用电潜力。同时,结合市高能耗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对符合关停标准的,予以停电处理。
4.加强节约用电工作,促进有序用电开展。加强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等节约用电的管理,严格控制空调温度,控制广告霓虹灯、灯箱、反光照明灯用电。在用电形势紧张的情况下,停用部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