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常务工作。其他工作机构根据需要另设。
(二)强化监测监管,成立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监察执法机构。探索组建成立县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监察执法大队(机构组建方案另研究制定),完善职能职责,将宣传教育、日常巡查、环境清理、执法整治、行政审批、水质监测、设施建设等方面纳入该机构管理和实施,逐步将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推向常态化、专业化和规范化轨道。
(三)强化部门职责,形成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合力。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查处、打击区域内非法采选行为;县规划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负责区域招商引资项目选址立项审查;县林业局负责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砍伐审批等工作;县森林公安局负责打击森林乱砍乱伐、盗伐和纵火毁林行为;县环保局负责企业环评审查,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开展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负责区域内建设工地、工程排水排渣许可;县农业局负责农药、化肥使用监管,推行生化、物理技术防治工程;县畜牧兽医水产局负责抓好养殖业规划、动物疫病预防治理;县农办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县能源办负责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县城管局及环卫所负责生活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县水务局负责水资源合理调度和水政执法,县公安局协助执法;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及卫监所负责水质监测、水污染预警监测和饮用水卫生事故应急处置;县爱卫办负责改水改厕工作;县长河水库管理所除履行自身职能职责外,受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授权或委托,开展日常监测监管和执法整治工作;其他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有关工作责任;相关乡镇全面负责辖区内水资源保护工作。
(四)强化经费保障,高效推进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是一项公益性、社会性的实事工程,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按每年的测算列入县财政预算,切实解决保护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