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现状、整治过程和效果,通过采取开设新闻专栏、播放公益短片、制作宣传光碟、悬挂标语横幅、召开各类会议等宣传形式,在全县上下营造浓厚的水资源保护氛围。
(二)加强生态保护,构建长河水库绿色环保体系。以保护现有生态植被为重点,大力开展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绿化造林和禁伐、限伐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公益林建设项目,落实公益林补偿资金;将长河水库保护区分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对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林木、灌木和乔木等逐步实行禁伐和封山育林,对坡度大于25度以上的耕地实行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管护;对准保护区范围内的林木按设计实行限伐。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查处乱砍滥伐、放火毁林行为,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狠抓污染防治,努力打造安全洁净的水环境。切实抓好农田污染治理,对长河水库周边5000亩坡度在15度-25度的耕地实行梯田改造,抛荒地实行退耕还林,减少水土流失,做到保水保肥;对长河水库上游及周边7000亩耕地推行测土配方施肥,严禁使用剧毒高残农药,大力推广应用病虫草害生化调控和物理防治技术。规范长河水库保护区范围内的行为活动,严禁在长河水库及其水系毒鱼、炸鱼、野炊、露营等,禁止向库区直排污水、倾倒垃圾,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过境的审批和监督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油污泄漏;严格行政审批,严禁一切影响长河水库水资源安全的生产经营行为,禁止长河水库非法设游船游库娱乐活动。
(四)夯实基础设施,着力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针对保护区垃圾处理无设施、无人员、无经费等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卫设施建设力度,规划建立垃圾站、垃圾池、垃圾钭,对生产生活垃圾进行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建立农村集中式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或生物氧化塘,集中处理易腐垃圾和生活污水。大力开展农村改厕工作,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推广农村生态沼气建设,对建池农户由县、乡给予一定补贴,提高农民沼气建设积极性和垃圾处理利用率。
(五)规范保护并重,切实提升保护区生态功能。制定出台《县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对保护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严格规定和限制,防止一切可能影响、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格准入条件,在一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影响水源安全的设施,现有工业企业、饮食摊点、洗车点要按要求搬迁。二级护区、准保护区内的企业、设施必须达到环保要求;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保护区范围内的兴建住房、建设工程、迁入移民等,要实行严格限制和审批,凡影响长河水库水资源安全的不得批准;凡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要责令立即停建并依法拆除。坚决查处和制止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对污染、破坏行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行治理和恢复,拒不履行治理和恢复责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引导发展生态产业,禁止新建化工、石材、冶炼、加工等企业,严禁矿产资源开发;重点支持区域内发展绿色经济和社会事业,特别是在农田水利、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
五、建立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设立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领导机构。成立县长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和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从水务、林业、环保、卫生、国土资源、农业、环卫、长河水库管理所等单位抽派精干业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