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证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顺利完成今年市政府“继续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实事项目。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促进和谐黄冈、法治黄冈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人大三届六次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通过继续实施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努力把法律援助建设成为全市司法行政的品牌,成为全市司法行政服务大局的亮点,成为党和政府密切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为法治黄冈、和谐黄冈、平安黄冈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为经济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料理法律援助案件1350件以上,根据市政府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省司法厅目标责任书要求: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提供能力。料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3500件以上。
并以法律援助中心为平台,各县(市、区)应根据所辖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情况进一步分解任务。动员其他法律服务力量,共同参与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每个律师事务所必需组织和集体参加1次与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相关的公益活动,认真料理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每个司法鉴定机构至少操持5件法律援助案件;每名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料理法律援助案件或参与公益性活动不少于2件(次)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当好党委和政府的顾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履行好组织、指导、实施和监督的工作职责。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法律援助工作寻求人、财、物的支持,努力做到四个纳入”纳入当地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协助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遇到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发明良好条件。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实施“一把手”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工作格局,实行市、县(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包片挂点责任制,分片包干、分类指导,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的管理能力
争取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全部纳入司法行政机关序列或实行参公管理,1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各地要加大与编制部门协调力度。切实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管理职能。要依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县以上法律援助机构要有单独的办公场所、沿街一楼的接待窗口、单独的法律咨询室、醒目的法律援助统一标识、工作所需的办公设施、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有完善的工作台账和业务档案。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司法所和工、青、妇、残、老、军等行业部门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外设立的法律援助联络点的管理和指导,不时规范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今年要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服务力度,外地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外省、市、县新设立5至7家工作站、点,有效扩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制定规划,2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重视法律援助年度培训工作。明确目标,注重效果,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法律援助队伍。要聘请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社会形象佳和热心公益事业的资深律师作为法律援助的专家律师,建立自己的法律援助专家团队。要鼓励和吸收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