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项目开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关,制定工程质量提升规划和实施计划。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中介服务相结合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一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文件)审查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质量终身负责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节能技术标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装饰装修质量的监管和检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特别是重点公共设施、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和卫生安全全部符合国家标准或技术规范。二是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案,整体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城镇建设的整体规划,完善住宅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着力加强水利、交通工程质量监管,严格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强化从设计到施工的全过程质量监管,确保重点水利工程和交通道路的建设质量。至所有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争创国家“鲁班奖”优质工程2项以上、省“飞天奖”优质工程5项以上,市“金衡奖”工程30项公路建设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水利与节水改造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大型工程综合优良率达到85%以上。
十)着力改善和提升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全市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生态环境得到恢复与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自然生态功能得到改善和发挥,森林、草地覆盖率持续扩大,生态退化得到遏止,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减轻,环境质量整体水平显著提高。大力推进绿化工程,确保环境安全。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整治,抓紧制定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发展规划。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强化环境监管。严格控制污染废物排放,加强对污染源的综合治理,加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医疗、化学等危险废弃物处理能力建设。加强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优化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设,提高环境监测水平。加大农村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1.空气环境质量。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污染物排放年均值逐年下降。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340天。城市空气质量逐年提高。
2.水环境质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排放值逐年下降。降低农村地表水水源污染,段主要河流、重点流域水质均达到标准。水质稳步提升。水库和具有农业灌溉功能的河流水质达到农业灌溉水质标准。农村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防治地下水水质污染,保护水环境。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除矿化度指标外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饮用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市水域功能区的水质和生态景观水域的水质均达到国家相应水质标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
3.土壤环境质量。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得到安全处置。杜绝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农药。禁止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侵害农田。
4.生态环境质量。森林覆盖率提高10个百分点。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和风沙治理。重点加强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市水务局、市水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扎实推进植树造林和绿化工程建设。使其自然生态功能得到回复和提升。
十一)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
1.交通运输业。加强运输的严密组织和科学调度。基本实现客运“零换乘”货运“无缝衔接”目标。全市公路长途客运班车正点率达到80%以上。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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