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十二五”规划目标更加清晰,实际与目标结合更加紧密,更加系统,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一一建立规划咨询与论证机制。根据《规划》的特点,多渠道、多形式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征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领域有关专家,科研机构的意见。
(二)工作安排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局、煤管局、公安局(含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交通局(含运管所、海事处)、国土局、质监局、乡企局、建设局、农机中心、教育局、经贸局、林业局、水利局、工商局、旅游局、电力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要编制安全生产“十二五”专项规划,作为《××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子规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实施细则的通知》(纳府办通〔2009〕164号)中其他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部门“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在本部门的“十二五”规划中用专节表述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内容。机改革后,撤销或合并的县直有关部门,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任务,由职能划入后的部门负责承担。
2、报请县政府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列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专项或子规划。
3、报请县人民政府、给予编金保障,拨出专项资金保障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和前期准备阶段。
2010年1月5日前进行“十二五”规划工作动员,下发《××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开始组织规划编制研讨工作、基层调查调研以及考察学习等活动,1月20日编制初步《规划》(草案)上报地区。
第二阶段,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项目、措施)研究阶段。
2010年2月一2010年4月组织开展《规划》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项目、措施)研究,具体安排为:2010年2月确定“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方案及相关课题,并确定第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和措施。2010年4月前完成前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项目、措施)研究工作。
第三阶段,规划编制阶段。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步骤:2010年5月前完成提出“十二五”规划思路,确定基本框架;2010年6—10月起草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草案)。
第四阶段,论证衔接阶段。
2010年1—12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进行衔接,组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安全生产领域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2010年12月底前修改完成“十二五”规划(草案)并报县委、县政府和地区安监局审查。
第五阶段,规划报审阶段。
2011年1月一2011年4月,根据委、县政府和地区安监局审查意见,补充论证、修改和完善《规划(草案)》,报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2011年6月前发布。
六、经费保障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经费由县安监局专项申请,经县政府同意后由财政核拨。各乡镇规划编制经费由乡镇政府申请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