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政府新农合补偿暂行方案
给予补偿。
4参合的孕产妇住院分娩弥补。剖宫产。以限价2000元规范计入可报总费用,按对应医疗机构级别的住院弥补规范进行弥补。除此之外,均按“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意见(试行)通知”卫妇社字[2009]3号文)执行(包括参合农民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剖宫产手术按限价1800元规范计入可报总费用的执行)
5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治病弥补比例同等级医疗机构比提高10%但参合农民住院总的弥补比不得超过80%
6参合农民急诊在门诊检查后随即住院。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经批准到上级医院进行检查,其发生的检查费用按在检查医院级别对应的弥补比例计算,并列入补偿范围。
7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局部费用的诊疗项目。
8对外伤进行补偿。外伤加重负担30%加重负担是指特殊资料等按原文件加重负担后。
9五保户、农村低保户、纯女户。
10医疗机构要验明住院患者的身份证、新农合证。无误。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