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号中指定的选修课程(部分)内容。
外语口语、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内容另定。
(四)命题原则
体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理念,反映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考查考生初步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及创新意识,注重能力和素质考查,注重时代性和实践性,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五)各科考试时间和分值
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分值150分;数学(文科/理科)、外语(含听力)、文科基础、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卷面分值各150分;外语口语、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时间和计分另定。
(六)考试日期
2—3月: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
4月:外语口语
6月7日:上午语文,下午外语
6月8日:上午数学(文科/理科),下午文科基础/理科基础
6月9日:上午物理、历史、生物,下午化学、思想政治、地理
*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学科考试;大纲制订各考试学科考试说明。
四、 录取办法
(一) 高校招生计划确定
普通高校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把招生计划分理科类、文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美术)划定。理科类专业包括理工、农林,医科等专业,文科类专业包括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类、法学、教育学等专业。文理兼招的专业需分列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招生计划数。
(二)高校召生专业选考科目确定
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确定各专业考试科目组。理科类专业可在物理、化学、生物中任选—门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考试科目组。文科类专业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中任选—门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考试科目组。各专业考试科目的组合可为一组或多组,当考试科目组合为多组时,各考试科目组之间为并列关系。体育类专业的专业选考科目为体育术科;艺术类专业的专业选考科目为音乐术科或美术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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