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光温室建设考核管理办法
3单位所包乡镇无重大技术责任事故(20分)
4单位所包乡镇技术培训到位,技术进棚入户率达100%20分)
5单位所包乡镇日光温室生产技术难题得到及时解决,无重大灾害性病害发生(20分)
四、考核奖励程序
由县县日光温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统计局、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等部门,采取动态考核与年底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对乡镇和单位日光温室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依据生产周期考核验收日光温室建设生产情况,对各乡镇和单位日光温室建设生产和服务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后予以奖励。
五、奖励资金来源及使用
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并通过财政局下拨到乡镇和单位,由受奖励单位统一安排使用。其中,30%奖金用于奖励日光温室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70%奖金用于扶持日光温室产业发展,完善服务设施设备。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