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作文网 >> 应用文写作范文 >> 规章制度 >> 销售管理制度 >> 正文
检疫销售管理条例

猪宰后检验,检验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经检验合格的胴体,加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使用的验讫印章。未出具检疫证明和加盖检疫印章的生肉,不准出厂。

第二十七条 检疫人员对宰后检验患有疫病的肉尸及其产品,应当按规定分别加盖化制、销毁印章。定点屠宰厂应当在检疫人员监督下,将患有疫病的肉尸及其产品进行化制或者销毁处理,将处理结果登记备查,并追查病肉来源。

第二十八条 生猪屠宰检疫统一使用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检疫证明和检疫印章。

第二十九条 生猪检疫、防疫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销售管理

第三十条 经营生肉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生肉储存间、剔肉场地和冷藏设施;

(二)营业室和储存间的墙壁、地面符合卫生要求;

(三)有封闭销售柜台、防蝇防尘设施,以及洗涤、消毒和排水设施;

(四)有健全的生肉销售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经营生肉的农贸市场和超市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生肉的场所符合卫生标准;

(二)有专兼职生肉销售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生肉销售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农贸市场和超市经营生肉的,应当有专用销售柜台和防蝇、防尘、洗涤、消毒设施。

第三十三条 经营生肉的人员,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持证上岗。

第三十四条 经营者经营生肉,应当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卫生条件合格后,凭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第三十五条 运输鲜肉,应当使用专用封闭吊挂车,不准敞车运输。

第三十六条 生肉盛装容器和切割工具,应当符合卫生要求,保持清洁。

第三十七条 经营者销售生肉,应当出示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检验验讫印章。农贸市场、超市经营生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市场、超市主办单位按规定检查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检验验讫印章或标志。经营者不准出售未经检疫、检验的生肉。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检验验讫印章。生肉经营者不得出售使用伪造、涂改、冒用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检验验讫印章的生肉。

第三十九条 生肉经营者在销售中发现病害肉,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采取隔离措施,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应当立即通知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处理。

第四十条 生肉经营者销售生肉时,应当给购买者购肉凭证。单位和个人购买的生肉发现是病害肉时,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由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予以查封,并处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处以生猪饲养单位或者个人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生猪予以捕杀,并对生猪肉尸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上一个应用文写作范文:
  • 下一个应用文写作范文: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计量器具制造销售监督办法
       经济住房销售管理细则
       查处销售假冒商品违法条例
       销售电价管理规定
       房管局经济适用房住房销售管理制…
       县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思考
       机关后勤服务政府采购制度
       论财产保险个人营销推进策略
     
    校区校长述职报告
    学校教学会议讲话
    县长教育局机关会议讲话
    街道社区者管理实施细则
    农业结构管理状况考察报告
    相声小品大赛晚会主持词
    大学生思想汇报
    职代会总结讲话
    建筑营业税征管中存问题及对策
    税务机关构建和谐社会
    家禽屠宰和销售市场管理工作
    检疫局年度工作要点
    出入境检疫局工作大会讲话
    畜牧局防疫检疫交流材料
    产品销售市场开发方案
    母亲节销售活动方案
    非在线销售网站客户体验研究
    在线销售网站客户体验研究报
    第三季度将迎来我国机械行业
    检验检疫局建设节约型机关活
    销售管理制度

    Copyright 2010-2012 © 中国作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