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考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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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考勤办法
一、考勤内容
单位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前、下班后在指纹签到机签到签退,不得委托他人签到签退或代他人签到签退。上午上班均提前15分钟。
二、请销假
因公外出、病事假。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应履行请假手续,具体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单位工作人员因事需请假一天以内的,应先填写请假单,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签署意见后,将请假单报办公室存档;请事假一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向主要领导报告;
2、上班期间因公外出或因事外出的,必须填写外出登记表,写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如未填写外出登记表或外出时间、地点等与填写内容不符的按旷工处理;外出后保持联络畅通,如外出失去联系者,每次罚款20元;
3、因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应电话告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并在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各类请假手续均须及时报办公室备案,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填写销假单。
三、考核奖惩
违章处理。工作人员不办理请假手续,委托他人代替自己签到签退或代替他人签到签退的,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考核。每月月初,由办公室根据指纹签到机数据及时统计上月出勤情况,并公布考勤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和发放福利的重要依据。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对于无故旷工两天以下(含两天)的,每天罚款50元;对于无故旷工两天以上的,年底撤消其评先树优资格,每天罚款100元。
考勤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