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汇编 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一、加强充实档案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将该工作纳入领导议事日程,作为本单位领导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二、所成立综合档案室,在办公室统一领导下,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知识,并制定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
三、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立卷归档、保管、保密、库房管理、档案鉴定、销毁、利用等各项规章制度。
四、设立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按归档要求进行分类、收集材料。
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档案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忠于职守,遵守纪律,钻研业务,胜任本职工作。
二、严格执行公文处理和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把好质量关,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积极提供档案利用,编制好档案检索工具,主动配合部门工作,为领导和各部门服务,并做好对外服务工作。
四、做好档案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定期检查档案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五、负责起草本单位的文书处理制度的档案管理制度,督促各级人员贯彻执行。注意提醒各级人员草拟、签发、批阅文件应用统一规格的稿纸和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彩笔等书写。
六、档案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积极主动地搞好移交的准备工作;在办公室负责人的监督下完成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岗。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凡当年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书、科技、专业等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由办公室统一立卷保管。
二、归档时间:
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各部门应于次年一季度前移送办公室,立卷归档工作应在次年上半年前完成。
三、归档要求:
1、各部门必须按照立卷归档的范围,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及时移交档案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占有和擅自处理。
2、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做到齐全完整、纸质优良、字体工整、图表清晰、数据准确、责任者明确,使用标准的书写工具,并留出装订线。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历史联系,正确区分保存价值,科学地分类立卷和编目,排列有序。
4、案卷标题应简明确切,注明保管期限,便于保管利用。
5、装订卷宗要拆除卷内金属物,注意不同种类档案的装订要求。装订要结实、整齐、美观。
6、移交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档案借阅保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增强保密意识,严格保密纪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二、档案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守纪律,切实履行《保密法》赋予的职责;认真保管好档案、文件和资料,未经允许,不准私自外借档案资料。
三、涉密档案必须在封面标明密级,实行分类管理。借阅、查阅或复制、摘抄机密以上档案资料,应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
四、接待查档应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不得随意扩大借阅范围,涉密的案卷不得借出档案室;对借出的档案材料,应做到及时催卷,及时归还。
五、查阅档案时,不允许在案卷上涂改、划圈、批注、折卷、撕页、剪裁等,摘抄材料不准增减字名和加写任何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