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有限公司绩效治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整合人力资源的潜能,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有机结合在一起,使公司的经营治理更科学、高效、有序,从而达到员工收入增加公司发展之目的。
第二章绩效考核的部门、依据
第一条绩效考核的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的部门为综合办公室及其下属的资产财务部,具体经办人员为人事治理负责人、资产财务部金色港湾公司主办会计、资产财务部部长。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依据:各部门的综合成本,包括:人员工资、水电费、经营成本、设施设备折旧和经营业绩。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时间
第三条绩效考核的时间为每年的元月一日至十日,考核时段为上年度的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四章绩效考核
第四条每月发放工资时,从员工的工资总额中扣除10的绩效风险金。
第五条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考核,部门的经营业绩(m)/总合成本(n)=业绩基数(j)
当:j<1时:该部门绩效工资取消。(包括绩效风险金)
1.2>j>1时:该部门按绩效风险金的数量领取绩效工资。
1.5>j≥1.2时:该部门的绩效工资为该部门绩效风险金的1.5倍。
2>j≥1.5时:该部门的绩效工资为该部门绩效风险金的2倍。
2.5>j≥2时:该部门的绩效工资为该部门绩效风险金的2.5倍。
3>j≥2.5时:该部门的绩效工资为该部门绩效风险金的3倍。
3.5>j≥3时:该部门的绩效工资为该部门绩效风险金的3.5倍。
4>j≥3.5时:该部门的绩效工资为该部门绩效风险金的4倍。
6≥j≥4时:该部门的绩效工资为该部门绩效风险金的5倍。
j>7时:该部门的绩效工资为该部门绩效风险金的10倍。
第五章绩效工资的计发
第六条绩效工资由公司计发部门,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具体规则、依据每个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计发个人。
第六章附则
第七条员工入职不满半年辞职的,按绩效风险金的一半计发绩效工资,并列入该部门的综合成本。
第八条员工未办理辞职手续离职的,其绩效风险金列入公司收入。
第九条在绩效考核时,对于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公司给予0.4倍绩效风险金的奖励。
第十条客房部的绩效基数按数值的70计算。
第十一条办公室所属人员的绩效工资按公司平均数计发。
第十二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休养院综合办公室。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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