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公正履行职能,规范组织管理,根据《中国果协章程》和本协会具体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协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和维护"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强化服务理念,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届五年。
第四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单位组成,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五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
(七) 决定高级顾问、特邀常务理事的聘任;
(八) 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理事会协商选举常务理事,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七条 本协会理事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在会长领导下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
第三章 部门和人员职责
第八条 秘书处的工作职责是: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决议,负责本协会的组织建设,掌握本协会的发展状况,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九条 秘书处下设综合部、会员部、信息部、会展培训部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情况需增减有关部门,由秘书处动议,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后设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是:
(一)综合部
1、 负责本协会日常行政工作和文件档案管理;
2、 负责本协会人事、后勤等管理工作;
3、 负责本协会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4、负责本协会对外宣传、国际事务、会务组织等。
(二)会员部
1、组织和发展会员;
2、负责会员的联系、协调和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本行业的行规行约,搞好行业自律,处理和协调行业内部、会员单位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4、运用国际惯例制定国内行业规则,保障国内果业利益;应本协会会员要求,组织和参与相关的国际贸易诉讼活动;
5、负责会员会费、社会捐赠等管理工作。
(三)信息部
1、组织本行业的信息交流,收集国内外果品行业经济信息,建立各类信息档案,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2、组织行业调查,研究果品生产、流通的发展趋势及国内外果品市场动态,提出行业规划、产购销政策和立法建议;
3、了解会员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
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进行行业统计与抽样调查,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办好本协会网站,组织出版协会刊物 。
(四)会展培训部
1、开展行业内的培训工作,组织国内外考察,提高行业素质;
2、组织经验交流和理论研讨,促进果品产业升级;
3、组织全国性和地方性果品展示、展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