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1.学习贯彻上级纪委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中共总书记胡锦涛、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会报告中有关教育方面内容的重要讲话以及省教育厅厅长王健、省教育纪工委书记蒋吉生在年全省教育纪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4月份先后学习并转发了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年部省属高校涉嫌违法案件情况通报》和市纪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实施办法》,各党总支(党委)也能认真组织好中心组成员和教职工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及任务的认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继续深入开展“廉洁师大”创建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校从年3月开始,在全校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了创建“廉洁师大”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创建成果,年4月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创建“廉洁”活动先进单位。为进一步巩固创建“廉洁师大”活动成果,年5月,校纪委起草的《中共师范大学委员会师范大学关于深入推进创建“廉洁师大”活动的意见》(徐师大委发5号)由校党委印发实施,协助召开了创建“廉洁师大”活动推进会,对年创建“廉洁师大”活动的工作重点等作了具体布置,各总支(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对全校廉洁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开展了构建家庭“护廉网”和“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活动,校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处、团委、妇委会等六部门通过廉政贺卡形式,向全校领导干部及家属发送了以“树清廉家风,建文明家庭”为内容的公开信等。
3.及时学习并转发了省教育纪工委《关于转发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全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教纪工3号)、《中共市纪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徐纪办发6号)等文件,以指导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总支(党委)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市纪委《实施意见》规定的有关要求,能够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扎实推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内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各项工作。
4.做好推荐表彰勤政廉政先进个人工作。4月份,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组织推荐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的通知》(徐纪发7号)文件精神,通过各总支(党委)两轮推荐、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报送张爱华、鲁斌宏、王莹章等三位同志参加市纪委和省教育纪工委参加勤政廉政先进个人评选。“七一”前夕,我校开展了勤政廉政先进个人评选和典型示范教育活动,有15名领导干部被校党委表彰。同时,根据省教委、教育厅关于评选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文件要求,经过层层推荐、党委公示等评选程序,我校纪委监察处和纪委办公室主任张光辉被推荐到省教委参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经常性教育。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方便各总支(党委)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我们选购了《警示与反思》、《勤廉风采》、《廉政中国》等一批警示与示范教育电教片,要求基层单位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观看。同时注意发挥《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读文思廉》等学习材料以及纪检监察网站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及时做好征订发放和相关内容的更新维护工作。4月份,我们还将校纪检监察网中《学习园地》栏目上报省教育纪工委参加省纪委反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