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提高税收信用度。
1、不断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为税收信用建设提供法制保障。法制不健全,制度有漏洞,给少数不守信的市场主体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公民自觉守法的前提,是税收信用建设的法制保障。对此,一是在有关立法中明确诚实守信的地位。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税收基本法中规定了诚实守信原则。我国《税收征管法》虽然也在相关条款中规定了纳税人应依法向税务机关提供真实资料并足额缴纳税款,但没有把诚实守信确立为一项基本原则。所以,应当建立税收基本法并对诚实守信原则加以确定。二是对不同类型的经济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等)在税种设计、税率确定、征缴程序等方面建立起科学的制度和合理的标准,以完善适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税收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税负公平。
2、抓好公民道德教育,让诚信纳税成为社会共识。从道德建设的普遍要求来看,信用建设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真正树立起信用观念,必须有步骤、有重点地抓好公民道德教育,从整体上提升公民的道德水平。就税收信用建设而言,就是树立起以诚信为核心,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收信用理念:既强调把社会责任和全局利益放在首位,又充分肯定和尊重个人的合法权益。为此,一是广泛开展信用教育活动,培养言行一致、有信无欺的道德情操。把信用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框架,对中、小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从小灌输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思想,使他们养成依法纳税光荣的习惯。二是从德治入手,提高纳税遵从度。在税收观念的引导上,把共同致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用众人之财办众人之事”联系起来,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主义税收本质更易于人们理解和接受,以此消除一部分人对税收的偏见。
3、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维护社会信用。政府作为制度与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肩负着维护社会诚实守信的重要责任。如果政府行政权力用得好,能够很好地维护和保护公民的信用行为;如果政府行政权力用得不好,就可能成为失信行为的“保护伞”。因此,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一个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税收信用的特殊使命,既要维护税收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又要维护税收法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税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建立起系统、便捷的税收征管程序和征管设施,减少税收征管工作中的随意性。同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真正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创造条件。
4、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监管体系,强化对纳税人行为的监控。一是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借助媒体力量,强化舆论监督,使市场主体感受到依法诚信纳税可敬、偷税逃税可耻的舆论氛围,从而形成毁信者最终毁自己的社会环境。二是强化企业内部监督。通过建立健全企业自身监督制约制度,形成决策、财务和内部审计等重点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机制,使不守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