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广大农民的创造活力。
1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搞好延包后续完善工作。稳步推进土地合理流转试点工作。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切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逐步探索土地向种粮大户、养殖能手、规模经营大户流转机制。加强农村村庄规划编制力度。逐步实行集中规划建设居民点,严格控制在基本农田内滥建乱建现象。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强迫农民流转、通过流转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等现象发生。
2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继续深化县乡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基层财政实力。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完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完善乡财县管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试点。
3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各项权益。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指导和服务。规范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切实推行村务公开。加快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设。积极制定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与现行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村级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4积极化解乡村债务。积极做好乡村债务的化解工作。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按照“制止新债、锁定旧债、区分性质、分类处置”要求。妥善处置乡村债务。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化解试点工作。对化解公益性债务予以支持。基本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
八、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大幅度增加农业投入
引导生产要素和资源合理配置。不断加大支农强农惠农力度。按照公共财政均等化的要求。公共财政支出切实向“三农”倾斜。
1全面贯彻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认真编制项目计划,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三个明显高于”三个调整”三个继续加大”三个提高”和“三个大幅度”等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力度。加快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积极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合理流动。紧紧抓住国家探索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强化农业基础建设和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投资扶持。
2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投其资、各记其功”原则。发挥资金的集聚效益。积极探索涉农资金整合的有效形式。发挥涉农资金的最大效应。把加强支农资金的整合作为破解“三农”资金短缺的主要途径。加大对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
3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挥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作用。统筹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大力扶持兴办村镇银行。探索建立政策支持、企业和银行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完善农村金融保险体系。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工作的力度。继续做好国家调整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积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九、加强领导。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统揽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不断提高领导“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也是一项长期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把握新时期新阶段“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县委、县政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全面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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