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大农机消费者办实事。
(二)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3.15统一大行动”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扩大宣传,厅农机处、省农机鉴定站积极与省工商局、省消委会、省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联系,把农机“3.15”活动参与到全省“3.15”活动中,于3月15日,分别在昆明市金马碧鸡广场、大理州洱源县设立了“全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3.15统一大行动云南分会场”,开展以“科学消费”“让农民明明白白买农机”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印发《农机产品“三包”规定》、《科学消费》画册、《中消协农机投诉站对广大农民朋友购买农机的“三要三不要”忠告》等宣传材料2109份,向社会公布云南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电话。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现场接受咨询14次,受理了通海县农户朱学良及会泽县农民何礼祥的质量投诉。
(三)继续推行农机推广许可证制度,严格证后管理,严厉打击假冒许可证行为。积极主动到农机销售网点,生产厂家进行质量认证宣传,开展农机产品的技术鉴定、质量认证工作。2002年,接受企业委托,按照《云南省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在我省市场销售的变型拖拉机、粉碎机、青饲料切碎机等48种机型核发或换发了《云南省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同时,针对审核中出现的问题,对企业提出了加强管理,规范生产,提高产品质量的具体建议和要求。
(四)由省级农机管理部门牵头,厅局农机事业单位参与,有关地、州、市、县农机部门参加,草拟了
《云南省农机农田作业标准》、《云南省变型拖拉机地方标准》,准备予以发布施行。为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和条件。五、继续组织实施农业部“农机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在认真总结2001年首期培训班经验的基础上,今年采取了分片分主题组织培训的方式。分别于7月和11月,在大理、蒙自分片对各地、州的农机管理技术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中,将重点讲授“科学管理与农机化”、“设施农业、农机新机具”、“加入wto与农机化节水灌溉”、“农机科技项目申报与验收”等重要课程。此外,省农机管理部门还委托迪庆州、曲靖市、思茅地区、德宏州等地州农机部门对片区和属地的农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进行培训,人数超过1000人,纳入省级培训的范围。
六、积极做好利用韩国政府贷款建设我省水稻机械示范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外经中心要求,积极主动请省财政厅涉外处有关人员及部分项目实施县进行了实地调研,了解项目准备情况和管理办法后,省财政厅按财政部要求出具了还款承诺函,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财政部已复函同意我省为该项目实施省份之一,并确定该项目为一类转贷方式。4月22日至25日承办了在我省召开的利用韩国政府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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