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7万元,查获假冒伪劣、过期等食品5760公斤,价值6.402万元,处理和受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
(一)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的同时,各县区工商局指导各辖区工商所结合“经济户口”建设,分人分片区负责制,对食品经营进行分类管理,绿黑名单录等,积极开展食品市场巡查,根据食品市场准入、食品市场巡查、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等一系列监管制度,实现食品市场的全面监管,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强化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依法进行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清理整顿,坚决取缔无照无证经营食品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先证后照,把好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凡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不核 发营业执照。认真执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坚决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检查行为。根据上级部门的布置开展各种不合格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别突出节假日的食品市场专项检查,如元旦、春节、五一、六一等节假日的食品市场检查。2009年开展各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4次。
(四)做好食品市场监测和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公示。联合相关部门或利用食品快速检测箱,对食品市场进行检测。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消费预警公示。
(五)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劣伪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违禁使用化学品加工食品、在食品中违法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经销病死禽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以及利用农村作掩护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
(六)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工商所,选择一些带有典型示范效应的乡镇工商所作为试点,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以点带面、抓出实效,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扩大整治成果。贺州市工商局确定以下单位为全市工商系统农村食品市场整顿试点单位:八步分局信都工商所、钟山县工商局公安工商所、昭平县工商局文竹工商所、富川县工商局葛坡工商所。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化、工作任务具体化、考核标准规范化”的思路,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创建食品安全工作规范示范工商所结合起来,强化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更好的规范监督管理行为。
(七)认真执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严格落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内设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既各司其职,又加强配合,开展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对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按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加强对下级机关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和农村食品市场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到位。
(八)充分利用和完善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体系,构建12315行政执法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一会两站”建设,扩大12315进村镇、进市场、进企业、进商店的覆盖面,建立健全消费者申诉、投诉和举报机制,完善食品消费维权申诉、投诉和举报机制,完善食品消费维权监督网,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目前为止,全市在每个基层工商所设置消费者协会分会40个,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及其他单位设置消费者协会分会40个,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及其他单位设置投诉站和联络站共381个,极大地扩大和加强社会监督的力量,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及合法权益的维护。
五、存在问题
(一)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