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班主任工作未满一年的,不得提拔为年级组长或年级主任;未满二年的,不得提拔为学校中层干部;未满三年的,原则上不得作为校级后备干部。对思想素质不高,作风不实的班主任,要加强教育,限期整改,督办落实;对严重违反职业纪律的要严厉查处,并及时撤销班主任职务。
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班主任的考核、聘任。要制定出全面而科学的班主任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定期对班主任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量化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津贴,原则上按照小学0.5元/生.月、初中1.0元/生.月、高中1.5元/生.月的标准发放,学校可视财力情况,逐步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班主任工作要按一定标准折算成课时,计入工作总量,并将班主任工作业绩与教师考核晋级、职称评定、评选先进等奖励挂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班主任。
5、建立优秀班主任表彰奖励制度。各学校应每学年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奖励;县教育局原则上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县级优秀班主任,召开一次优秀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并选拔聘用一定数量的优秀班主任作为班主任培训兼职教师;每五年组织一次优秀班主任事迹报告团,在全县巡回报告。充分利用教育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优秀班主任事迹,大力营造争当优秀班主任氛围。
6、加强班主任工作研究,促进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发展。县教研部门和各学校要把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建设列入教科研项目,加强专题研究,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要定期组织中小学班主任论坛,开展工作经验交流;积极探索“首席班主任”制度,开展“名师带徒”活动。
四、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领导
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学校要完善班主任工作制度,高度重视班主任工作,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各中小学校领导要站在对学生现实和历史负责的高度,充分熟悉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性,彻底改变过去重使用轻培养的治理现象,切实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领导与治理,注重对班主任工作能力的全面培养,尤其是对班主任应该具有的专业道德和专业能力的培养,努力为班主任的快速成长搭建平台,从而形成人人争当班主任,争当优秀班主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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