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以建立城乡均等化公共服务保障体制、健全全市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积极探索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明确责任,协调一致。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以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为目标,共同做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
2.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广泛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
3.预算管理,提高效益。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高效运行,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总体目标。到2010年,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形成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制度框架。到2013年,在准公共物品领域基本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机制,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有较大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有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二、充分认识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先后开展了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制度改革等工作,对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需进一步提高。通过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将部分原由政府直接举办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探索建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新机制,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主要内容
当前要加快推进以下领域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并力争取得明显成效。
(一)公共卫生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有关慢性病的社区预防控制,计划免疫,精神卫生服务,妇女、儿童、老年保健,健康教育等医疗服务。
(二)公共就业服务。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职介服务、公共就业培训服务、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等。
(三)社会保障服务。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政府出资购买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将部分社会保障业务办理交由社会保险机构承办,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实施监督,探索“管办分离”的社会保障服务供给模式。
(四)法律服务。由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面向居民宣传法律知识,参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五)公共文化服务。推进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美术馆等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群众开放;开展为城乡居民送文艺演出、送电影等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服务。
(六)养老服务。向满足一定条件的老年人提供老年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服务,建立覆盖全市的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网络,促进全市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