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农业系统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工作意见 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现就2009年度系统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五年总量翻番,八年全面小康”的目标,通过实施目标管理,积极引导和推动系统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全局工作中心,进一步转换职能,改进作风,加强服务,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为全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目标任务作出新贡献。
二、考核对象
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考核内容及比分
(一)单位(科室)目标管理80分(详见附表)
各单位(科室)目标依据:泰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农业工作目标;泰州市农委下达的工作目标;本系统自行确定的工作目标;单位(科室)结合各自职能和部门工作重点、认真研究制定的年内必须完成、能够量化的工作目标,区别轻重缓急,合理设置分值,经局分管负责人签字后纳入系统目标管理考核。
(二)共性工作20分
主要包括由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全局性、突击性中心工作和政务活动,以及加强作风和制度建设的有关工作。
1、经局研究的中心工作,5分。根据历次工作的完成情况(能量化的按完成比例)评分。
2、常规管理,5分。遵守局考勤制度,3分。开会、考勤检查发现有迟到(早退)、缺席现象的,见一例分别扣1分和2分。保持办公环境卫生,2分。每周五进行卫生大扫除,达不到卫生、整洁要求的一次扣1分。
3、积极开展调研活动, 5分。各单位年内70%以上人员写出有份量的调研文章,至少有三篇在市以上报刊、专业杂志发表或会议交流,按完成比例计分。
4、完成局机关综合科室布置的材料、报表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5分。未按要求或不及时上报的见一次扣1分。
以上四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及相关科室负责考核,各子项扣分直至扣完为止。
(三)加分因素
鼓励各单位(科室)争先创优和上争项目。对当年获得表彰、奖励的予以加分。标准为:国家级8分;国家部委及省委、省政府级6分;省厅、委及泰州市委、市政府4分;泰州局、委及泰兴市委、市政府3分;泰兴有关部、委、办、局1分。以上奖励包括单位职能工作综合奖、单项奖和单位、个人论文交流获奖。上争项目按年内实际到帐额每10万元加1分的比例加分。同类奖励不重复加分,加分总和最高不超过40分。
四、考核奖励办法
局于年终组织考核评比,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终奖金,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考核设全员工作考核奖、综合优胜奖和招商引资奖三种。
1、综合优胜奖:分两组考核评比。第一组为直属事业单位。即:农技推广中心、畜牧水产中心、林业中心、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渔政站和植物检疫站的考核由局委托执法大队实施)、农科所、农干校、兽医卫生监督所共7个单位。;第二组为机关各科室。即: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财务结算中心)、科教科、生产综合科、政策法规科、纪检监察室、农产品质量标准化科、工会、妇联、团委、企管办、信息中心、农产品检验检测综合站共14个。第一组评选3个先进集体,每个先进集体奖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