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解决责任心不强,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的问题。有的党员精神不振作,思路不开阔,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干事业的气魄、胆识;有的中心意识、大局观念不强,缺乏应有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的小富即安,穷不思变,固步自封,缺乏先锋意识,在思想和行动上混同于普通群众。
五要解决思想观念落后,工作能力水平不适应的问题。有的党员不注重学习,观念陈旧,不适应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深刻变革的要求,缺乏开放意识、创新意识和现代经济、科技、文化知识,开展工作的能力弱,缺乏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共同富裕的本领。
六要解决宗旨观念淡薄,为政不廉的问题。个别党员特别是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两个务必”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不强,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有的奉献精神差,只要权利,不要义务,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个人利益至上,甚至与民争利;有的丢掉艰苦奋斗的作风,追求享受,贪图安逸,沉湎于赌博和吃喝玩乐,腐化堕落,损害党的形象。
七要解决组织纪律性不强,执行党的决定不自觉、不积极的问题。有的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贯彻执行不坚决,落实不得力;有的组织纪律松弛,自由主义现象严重;有的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与组织失去联系,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
八要解决少数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软弱、难以发挥堡垒作用的问题。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班子不团结,对矛盾和问题上推下卸,逃避责任;有的不严格执行组织制度,对党员疏于管理;有的决策不民主,办事不公正,缺乏凝聚力、向心力,在群众中的威信低;有的在关键时刻经受不住考验,缺乏应有的战斗力。
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达到如下目标:
(一)提高党员素质。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对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践中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加强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
(三)服务人民群众。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改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四)促进各项工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得到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树立和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四、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市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总体上分三批进行,每个批
次半年时间。
第一批,党政机关及机关管理的事业单位,从2009年1月开始至2009年6月结束。包括市、县(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机关及机关管理的事业单位,市、县(区)直属部门及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批,城市基层和乡镇机关,从2009年7月开始至2009年12月结束。包括中省直企业,市、县(区)、经济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非公企业、街道社区和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大中专学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校、城市中小学校,医疗卫生,尚未参加第一批集中教育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乡镇机关及直属单位、县(区)派驻乡镇的基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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