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村主职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
扣8分、10分、15分。
2、村主职干部落实治理重点信访人员,信息不畅,阻止不到位的扣5分。3、矛盾调处不力,移交镇有关部门的每起扣2分;因调处不及时,导致产生刑事案件的每起扣5分;发生恶性刑事案件或致人死亡的扣10分。4、每发生一起农业、工业安全生产人员伤亡事件,每起扣5分。20村务治理1、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任务得3分,抓好有序用电得3分,否则不得分。2、完成劳动合同签订,抓好劳动用工治理、工资清欠等工作得5分,发生劳资纠纷,没有及时调处上交到镇的,每例扣1分;出现使用童工的,每例扣3分。3、落实山林防火队伍及专职治理人员和工作制度得5分,发生火灾不及时组织扑救或扑救不力的扣3分;发生住房火灾的,每例扣2分。4、按时参加镇政府召开的会议得3分,每缺一次扣1分。(除请假外)5、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工程发包的,每例扣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10分。6、落实村级护村队和交通安全信息员,及时维护、保障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得3分。7、做好封存或改作他用的小庙小庵的监管,监管不力导恢复原貌的扣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10分。8、抓好禽流感防控工作,出现疫情不及时上报的扣5分,未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处理,导致疫情蔓延的扣10分,出现人员死亡,不得考核奖。9、抓好农村家宴治理工作,出现集体食物中毒的,每例扣5分,出现50人以上集体中毒或导致人员死亡的,加倍扣分。10、私人建房放样村主职干部必须到场,否则扣2分;在建造过程中,发生放样后移位建造的每起扣3分;上告到市有关部门的每起扣5分。11、违法用地、老房拆翻建、违法加层等信息不灵,不及时上报,反映到城建办(国土所、城建中队)的每例扣5分,到市有关部门扣8分;制止不力,反映到镇的,每例扣2分,到市有关部门扣5分。12、非法挖沙、非法填(取)土等信息不灵,不及时上报,反映到镇的每例扣5分;制止不力,每例扣2分。13、抓好殡葬改革,做到遗体火化率、骨灰处理率达两个百分之百,否则每项扣2分;发生违反《殡葬改革治理条例》的,每例扣3分;隐瞒不报的,每例扣5分。25《2007年度村主职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欢迎阅读2007年度村主职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
活动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