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民政、中小企业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合力开展排查矛盾纠纷,确保达到100%,调解成功率努力达到98%以上,调解协议履行率努力达到96%以上。
(五)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基层司法所要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理制度,重点抓好归正人员和归正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完善归正人员数据库,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系。 7月份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逐一落实帮教措施。鼓励归正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全年帮教率达到98%以上,安置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三、方法步骤
这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日至6月10日)
司法所要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双百会战”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对此项活动的认识,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
(二)组织建设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
司法所要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各村、各单位人民调解员的基础上,建立镇调解委员会,建立“两新组织”等人民调解组织。按照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标准,规范各调委会的业务台帐、调解文书和工作档案,落实人民调解组织的“六统一”(调委会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制度、程序、文书)要求,完善“四项制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三)纠纷排查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
各村、各单位、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梳理分类,按类型、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逐案、逐人、逐项建立工作台帐,详细记入档案,落实具体承办人员,明确调处要求和调解时间,并着手进行调解。对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矛盾纠纷,及时报镇综治办进行分流处理。司法所将本辖区内排查登记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汇总,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登记表》(一),于7月10日上报司法所,司法所将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进行汇总后于7月15日前上报县司法局。
(四)集中调处阶段(7月21日至8月20日)
在集中调处阶段,基层司法所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逐个分析,分轻重缓急填好《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二),逐一责任到人,限期化解,对难以一时调处的矛盾纠纷,一定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防止群体性上访。司法所每10天认真填写《矛盾纠纷调处情况登记表》、纠纷调处成功后制作的《人民调解协议书》、由司法所通过传真上报县司法局。
(五)检查验收阶段(8月21日至8月30日)
8月25日前,司法所要对开展“双百会战”活动进行总结验收,开展全镇人民调解“双百会战”评比活动,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县司法局。
四、工作要求
1、全面动员,分工负责。“双百会战”是全镇人民调解员的大会战,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动,精心组织。综治办会同司法所负责对“双百会战”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和指导检查工作,确保各阶段工作落到实处,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