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市委和市国资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广泛发动,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要充分运用《威孚潮》、《威孚通讯》、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橱窗等企内媒体,加大对反商业贿赂的宣传力度,为有效推进自查自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我们要纠正商业贿赂是交易“潜规则”,“很难避免”的完全错误观念和克服我们不在六个重点区域内,不会有什么问题的麻痹思想,提高公司广大干部员工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的自觉性,人人在思想深处将这项工作重视起来,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并取得实效奠定坚实的基础。
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强调,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这是一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工作。集团下属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市国资委的工作要求,根据集团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投身到治理商业贿赂,惩治腐败的工作中去,把抓好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出实效。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业绩观,依照《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结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建立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对查实的商业贿赂行为决不姑息,整改处理到位。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把治理商业贿赂服务于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按照上级的总体部署,从今年7月开始,公司将集中用半年的时间,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通过开展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创新有效防治商业贿赂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对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制约。为此,将分为三个阶段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制定方案。重点是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委和市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方案。时间为7月下旬左右。在这个阶段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成立集团治理商业领导及组织机构;二是召开领导及组织机构会议,传达中央、省、市要求,统一思想;三是制定方案(突出自查自纠与建立长效机制);四是利用企内媒体进行普及宣传。在关键部门及岗位人员中进行知识竞赛。
第二阶段:调查研究,自查自纠。重点是结合各自实际,针对五大环节(产权交易环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环节、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环节、不良资产的核销和废旧物资器材的处置环节、对外投资和担保环节),并根据证监局对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时间为7月下旬到9月底。在第二阶段要具体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召开集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布置专项工作,时间为8月10日前;二是建立各级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班子,制订活动方案(重点突出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进行一次普及教育及动员,进行一次自查自纠方案交流,组织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为8月20日前;三是对重点环节、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进行排摸、自查自纠,重点岗位和重点部门人员人人填写自查表,公司对整个流程进行自查,并进行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