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认真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各党支部和院属各二级单位要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院的中心工作及改革发展大局,努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2009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和天津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院的发展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继续抓好院两级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和效能监察三项重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把我院逐步建设成技术优势突出,经济效益明显的现代化科技企业提供良好的纪律环境和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认真抓好科技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强化中层以上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重点抓三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一是认真落实中纪委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提出的新要求。即“五个不准”:(1)不准利用职权在企业物资购销、项目开发等经营活动中谋取私利。(2)不准个人及其亲属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3)不准将国有资产私自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营。(4)不准违反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和企业规章制度,擅自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5)不准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或其他企业。
二是继续落实中央企业工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和集团公司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工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意见》(中油党字[2002]37号)。三是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大力压缩招待费等一般性开支;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公费出国(境)旅游;严禁违规购置和超标准配置使用小汽车;禁止利用住房制度改革以权谋私。积极探索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业务交往费的问题。
2、坚持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一是坚持院级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汇报制度;二是坚持新提中层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三是建立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制度。
3、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党内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中层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干部任职和公务回避等各项制度。二是重视群众监督。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