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的站、点、店、户。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的“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
二、工作目标
认真总结并推广20*年试点工作经验,全面推进“十小”整规工作,确保到2009年底,各镇(街道)基本完成“十小”整规工作任务,全市“十小”生产经营单位整规率达到90%以上,“十小”行业中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经营、产品或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农村消费环境和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改善。
三、责任分工
(一)各镇(街道)
对本镇(街道)“十小”行业的质量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并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十小”整规工作。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将“十小”整规工作列入本镇(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及时进行全面部署,细化工作分工,与各村居、单位以及“十小”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形成“市县统筹协调,部门牵头指导,乡镇为主负责,村居属地管理,业主责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各成员单位
1、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积极开展“十小”整规工作阶段性督查活动,并牵头组织对各镇(街道)进行年终评价。
2、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具体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对所牵头整规行业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掌握牵头整规行业的工作进展情况,平衡推进面上工作,并及时向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各配合单位应积极主动协助牵头单位开展整规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3月1日-4月30日)
1、在去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十小”生产经营单位的动态变化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各个“小”的底数、分布及基本质量安全状况,建立并完善监管档案,将有关统计数据报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2、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本镇(街道)和本行业2009年整规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全年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的整规工作机制,做到目标责任、机构人员、保障措施“三落实”,并以文件形式抄送至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排摸情况进行梳理,按照整合提升类、整改规范类、关停取缔类等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整规行动方案[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完成时间:4月15日前]。
3、认真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和“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规工作会议精神,以镇(街道)为单位,召开动员会,对2009年“十小”整规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并与辖区内各村居、单位以及“十小”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完成时间:4月底前)。
(二)完善标准,宣传培训阶段(5月1日-5月31日)
1、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市“十小”行业整规工作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完成时间:5月15日前)。
2、各“十小”整规牵头部门对镇(街道)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并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在此基础上,以镇(街道)为单位,适时组织对“十小”行业从业人员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提高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把关技能[责任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