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许可证》变更工作,03年共变更89次,以确保《收费许可证》登记项目准确无误。
二、定价程序更加规范。一是制定定价规则。制订了《普陀区物价局集体审议价制度》。二是在实际定价中认真按照集体审议价制度做好价格审定工作。对照浙江省定价目录,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生产成本及市场供求情况及时给予审核调整。一年来,核定、调整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物业管理收费、渡轮船客运票价和石油液化气价格共66批次。同时,认真贯彻执行省物价局价格内控要求,对本区要求提价项目按规定上报审批。规范的定价程序,受到了申调单位、广大老百姓和上级物价部门的普遍好评。
三、涉农公示初显成效。在去年对全区社区(村)全面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的基础上,今年我局组织力量对各社区(村)的收费公示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并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及时督促公示情况和公示牌保管维护,对收费标准调整的,我们及时予以更正,真正做到长效管理。并把推行涉农收费公示与清理整顿部门收费相结合、与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与查处涉农乱收费相结合。全区公示率达100%,对维护渔农民价格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受到了渔农民群众的好评与肯定。
四、价格网络更加完善。一是加强与农村价格监督站的工作联系。在去年在全区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站、聘任正副站长、价格联络员、价格监督员的基础上,今年3月我局及时召开了各乡镇(街道)价格监督站站长及价格联络员会议,明确了他们的工作职责、向他们传达上级价格政策、法规。并在9月份走访了全区13个乡镇(街道)价格监督站,广泛征求他们对我局工作的意见,通过上下交流,使农村价格网络真正在缓解农村矛盾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建立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网络。为完善价格监督体系,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联系,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在价格工作的作用,维护企事业单位合法的价格权益和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我局在医疗卫生、教育、邮电通信、交通运输、旅游、房地产、石油、药品以及大中型商业、餐饮业、市场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聘任了28名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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