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心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和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___粮法[2006]152号)精神,为加强粮食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粮工作深入开展,提高粮食行业的法制化治理水平,结合本市“十一五”时期粮食流通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全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组织动员全市粮食行业干部职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粮食行业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主要目标。适应全市粮食流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适应粮食行业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市粮食行业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各级粮食行政治理机关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治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增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行业形成遵法守纪、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粮食行政治理者、粮食经营者和粮食消费者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广大粮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培育民主法制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2、深入学习宣传粮食流通治理条例。《粮食流通治理条例》是粮食行政治理部门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粮的重要法律依据。“五五”普法,要以学习宣传《粮食流通治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办法为重点。通过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粮食流通治理条例》,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3、深入学习宣传与粮食行政治理活动相关的法律。重点学习《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提高广大干部非凡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粮的能力。
4、深入学习宣传与粮食经营治理活动相关的法律。重点学习《民法》、《农业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担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劳动法》、《仲裁法》等,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提供法律保障。
5、深入学习宣传本省粮食规章制度和办法。重点学习《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治理办法》、《安徽省粮食收购资格治理办法》、《安徽省突发粮食事件应急办法》、《安徽省陈化粮处理实施细则》、《安徽省粮食统计制度》、《安徽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安徽省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安徽省粮食行政复议实施办法》,使粮食流通治理逐
6、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粮食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粮食行政治理部门要按照政府公布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依法履行《粮食流通治理条例》赋予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