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作文网 >> 应用文写作范文 >> 工作计划 >> 政府工作计划 >> 正文
粤海市海湾区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

问责情形或者依据下列问责信息,可以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启动问责程序: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署名的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的检举、控告材料。
(二)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批示。
(三)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提出的问责建议。
(四)审计、行政监察、政府法制等监督机关提出的问责建议。
(五)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责建议。
(六)政府部门工作考核结果。
(七)新闻媒体曝光的材料。
(八)其他反映政府部门行政首长存在问责情形的材料。
区监察局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府部门行政首长有本办法规定问责情形的检举、控告,并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相关部门的问责建议和收集相关材料,并定期向区长报告。
区长在决定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启动问责程序前,可以责成有关的行政首长当面汇报情况,并进行诫勉谈话。
第十条 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启动问责程序的,应当责成区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后7日内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一条 调查组成员与拟被问责的行政首长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在调查前或者调查过程中,应当回避。
第十二条 在调查过程中,拟被问责的行政首长应当向调查组作出书面说明。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对调查组的调查工作予以协助。
拟被问责的行政首长阻挠或者干预调查工作的,调查组可以提请区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暂停被调查人履行职务。
第十三条 调查组应当在30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向区长提交书面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被问责情形的具体事实、基本结论、是否问责、问责方式的具体建议。
第十四条 区长接到调查报告后,应当在15日内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作出问责或者不予问责的决定,并决定问责的方式。
拟被问责的行政首长在问责调查期间可以就问责的事项向区政府陈述和申辩。
第十五条 行政首长被问责的,采取下列方式追究责任:
(一)诫勉谈话。
(二)责令限期整改。
(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四)责令公开道歉。
(五)通报批评。
(六)责令辞职。
(七)建议免职。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
采用前款第(六)项、第(七)项方式问责的,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 有被问责情形的行政首长引咎辞职的,不再依照本规定追究责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追究其他责任的,从其规定。
被问责的行政首长涉嫌违反政纪、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涉嫌违反党纪的,移送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对行政首长作出的问责或者不予问责的决定,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本人,并向提出问责批示或建议的有关机关或个人书面反馈。
第十八条 被问责的行政首长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申诉。
第十九条 依照本办法需要发出通知和决定等文书的,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拟订和送达。
第二十条 被问责的行政首长拒绝执行问责决定的,依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免去其职务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二十一条 参与问责调查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行政首长被问责的情形是由其他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造成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附则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上一个应用文写作范文:
  • 下一个应用文写作范文: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县委县政府要点
       区委区政府要点
       镇政府二00九年要点
       市政府法制办度要点
       政府采购中心计划安排
       区政府要点
       镇党委政府思路
       高效农业政府扶持项目公示
       十一五期间政府投资农业专项规划
       市政府办公厅夏季防火安全通知
     
    党委干部组织管理讲话
    工商行政管理局爱国卫生总结
    城建监察中队二○○五总结暨二○…
    科技局工业处处长事迹材料
    民政局加强十二五规划安排意见
    全区计划生育协会一届二次理事会…
    教育局工会发展要点
    公司客户部门优秀领导工作汇报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是文明争创最好…
    学校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
    赴上海市山东省学习考察报告
    中国海监威海市支队开展新一
    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
    上海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
    上海市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管理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汕尾市海丰县龙津中学最新最
    上海市促进城镇发展试点意见
    威海市锦华小学开展我当奥运
    度上海市安全生产许可证总结
    政府工作计划

    Copyright 2010-2012 © 中国作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