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职工作,成就我们共同的事业。
之所以提倡“以诚实守信为荣、以
见利忘义为耻”,是因为诚信是一切道德赖以维系的前提,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人之为人的最重要的品德。无诚则无德,无信事难成。在我国古代就宣扬“人无信不立”,素有“一诺千金”之说。我们党历来要求全党同志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更要自觉做到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
之所以提倡“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因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守所属组织的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起码要求。纪律是我们党和国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前提。每个公民都要加强纪律观念,提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形式体现出来的人民意志,法律的宗旨是维护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就是尊重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所有公民都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和护法,它是保证国家有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根本前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
之所以提倡“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是因为艰苦奋斗,事业必成;贪图享受,自毁前程。伟大的创业实践,需要伟大的创业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是异常艰巨的,其工程之浩大、环境之复杂、任务之艰巨,都是过去无可比拟的,仍然需要我们付出长期的努力,进行艰苦创业。“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用艰苦奋斗精神来推动现代化建设,任何时候都不能涣散艰苦奋斗意志和艰苦创业精神。
综上所述,胡锦涛同志关于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论述,概括精辟,寓意深刻,内含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原则和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在“八荣八耻”中,“八荣”是积极奋进的目标,“八耻”是防微杜渐的警钟,澄清了荣辱观上的错误认识,确立了是非的明确界限。它们作为道德建设的广泛性要求,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国家的关系,确立了社会主义社会全体公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构成了社会主义道德的鲜明指向,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成为新形势下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
三、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向深入,努力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
当前,举国上下兴起了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论述的热潮。我们一定要乘势而上,切实把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不断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向深入,确保这一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全民族的道德素质。
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向深入,首先应抓好学习。在现代社会,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要通过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