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邓小平关于共同富裕的科学构想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根本目标。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党如何领导全体人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这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解决的好不好,不仅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是否优越,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中国共产党人经过长期的艰苦探索,终于找到了全体人民能够共同富裕的道路,这就是邓小平关于共同富裕科学构想所指明的道路。这一科学构想为我们展现了有中国物色的社会主义的光辉前景。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多次阐述共同富裕的科学构想,非凡是他提出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论断,使这一构想更加深刻,更加完整,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邓小平关于共同富裕的科学构想的基本内涵可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把共同富裕建筑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邓小平说:“在社会主义国家,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早在50年代,我们党就曾提倡过“提高生产力,增加收入,共同富裕起来。”但当时熟悉不深,在实践中未能很好地把握。反而“三大改造”完成后,仍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文化大革命”又大批“唯生产力论”,把发展生产力降到很低的地位,从而束缚和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共同富裕也就成了空话。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又明确了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等一系列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问题,从而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全体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一天天富裕起来,现在基本上达到小康水平,实践证实,共同富裕必须建立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
二、在分配上敢于承认差别,在发展上鼓励先富。邓小平很早就提出:“为国家创造财富多,个人收入就应该多一些,集体福利就应该搞得好一些。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80年代至90年代,有了许多实践以后,他就明确地说:“我们讲共同富裕,但也答应有差别,一部分地区的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起来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些论断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在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原则下,人们由于自身的主客观条件不同,因而工作效益,经济收入也不一样;有的富得早一点,富裕程度高一点,有的富得迟一点,富裕程度低一点。就地区而言,由于历史造成的经济发展不平衡,那些基础较好,经济效益较高的地区可能发展得快些,先富起来。分配上合理拉开差距而产生的先富和后富是正当的。不这样就不能克服平均主义,就不可能真正体现按劳分配,就不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各地区的情况千差万别,不可能同时达到共同富裕,必须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答应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是共同富裕科学思想的重要内容,是走向共同富裕的一个启动步骤。-
三、在发展格局上,提倡先富帮后富,认真解决收入差距过分悬殊和地区差距过大的问题,最终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提出:“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为了使先富起来的地区更好的发展起来,提倡人民中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要一部分先富裕的人帮助没有富裕的人,共同富裕,而不是两极分化。”提倡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人帮助没有富裕起来的地区和人,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又一重要步骤。这种帮助将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区域经济的平衡,这种帮助正如现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是以优惠的政策、大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