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八公开”:一是目标规划公开;二是财务公开;三是国有和集体资产情况公开;四是干部使用情况公开;五是廉政情况公开;六是农民负担公开;七是计划生育情况公开;八是机关部门办事程序公开。重点公开事权、财权、人权、收费权、罚款权、经济或资金管理权、项目审批权、证照办理权、资格审查权等内容,同时,狠抓了以强化内部监督为核心的对内公开,把所有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宜,包括招待费、通讯费、车辆管理费、差旅费、住房分配、职称评定、晋级评优等在单位内部公开,使政务公开逐步走向规范化。
(四)在公开的形式上,突出实效,方便群众。充分利用窗口公开、媒体公开、文件公开等基本途径,狠抓公开硬件建设。建立了政务大厅,开通了举报电话,创办了政府网站和纪检网站。对涉及面广、时效长、内容较为固定的事项,主要通过设立政务公示栏、政务网址、发放文件和明白卡、收费表、便民手册等形式公开;对临时性、阶段性的事项主要通过召开政务通报会、广播电视播放、报纸、办黑板报等形式随时公开;对一些居住分散的边远村庄,通过流动公开栏进行公开。
(五)在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上,突原创网站出建章立制,做到“六项监督并举”。一是自我监督。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自我监督,对存在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改正。二是人大监督。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工作,定期听取政府各部门的汇报,审议各项重大政务,评议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工作;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对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对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时效性、公开性进行监督。三是纪律监督。纪检检察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召开好以政务公开为主题的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和来访,加大对政务公开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人和事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照《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四是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乡镇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政府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五是民主监督。各级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专门监督评议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民主评议监督活动,广泛听取群众呼声,提出监督意见,及时反馈政务公开效果。六是组织监督。对各有关单位的政务公开、反馈渠道、整改措施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同时,建立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其他重点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政务公开预审备案制度,对所有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预审,哪些内容需要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都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建立政务公开办理承诺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期办理制,做到有诺必履;建立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制度,聘请了监督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政务公开考核和投诉处理办法。这些制度和办法的建立,有效地防止了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现象。
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树立了高效透明的政府形象,提高了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增强了人民群众参与管理政府事务的积极性,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进一步优化了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政策、程序办事, “三乱”行为、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投资、建设、干事创业环境明显改善,依法行政得到强化,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显著提高;进一步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政务公开与源头治腐各项工作一起抓,互为依托,互为促进,特别是财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