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产业化发展考察报告
业和薯业产业化办公室,核编4—6名,为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分别归口设置在农业局、农办和畜牧局,独立开展工作,进入办公室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1、生猪业产业化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由畜牧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确立1名专职副主任在畜牧局内或其他部门抽调工作人员,主抓生猪产业。
2、果业产业化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农业局长或一名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原果树站、果品研究所人员调入或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组成,专抓水果产业。
3、蚕业产业化办公室,参照市上设置,撤销县蚕业局,在农业局下属设置蚕业总站,蚕业局现有部分人员调入蚕业总站,与蚕业产业化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由农业局一名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站长)。
4、薯业产业化办公室,设在县农办,由农办主任或一名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二)县委、县政府分别成立猪业、果业、蚕业、薯业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不明确机构级别,办公室正副主任分别由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或一名副职
领导兼任,也可由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担任,工作人员从职能部门或其他部门抽派,不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工作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
(三)以县委县政府或两办名义行文成立挂牌机构,办公室分别设在县畜牧局、农业局和农办,不明确机构级别,办公室正副主任由挂牌单位主要领导或一名副职领导兼任,工作人员直接在挂牌单位中确定,不办理调动手续。
以上三种办法,不与中央、省、市机构编制精神冲突,但是为防止类似*市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利益不均和向上争取项目各自为阵等现象,有必要建立定期通报协调制度,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各产业办情况汇报,统一各办思想,指导各办工作。
考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