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报告
对全镇辖区用电单位进行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用电安全大检查。镇工会负责对全镇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参与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的措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等。
十二、镇交管所:具体负责全镇的水路运输、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汽车、船舶登记管理,负责全镇农村公交车辆的交通安全及交通设施建设。
十三、行政村(社区):负责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村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和分析本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形势;组织村委(社区)领导开展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负责对全村(社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处理好工伤及工伤死亡事故。
镇各职能部门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尽职尽责,负责对本条线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履行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