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协常委会工作安排,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就我市落实侨房政策工作情况组成专题调研组,于9月、10月份分别深入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开展调研活动。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全市落实侨房政策的基本情况
(一)农村侨房
全市应落实政策的农村侨房总面积648120平方米,至1996年底止,已全部落实了所有权和使用权。
(二)城镇侨房
全市应落实政策的城镇侨房总面积273936平方米。到目前为止,已落实归还产权总面积261419平方米,占95.4%;未落实归还产权12517平方米,占4.6%;已落实归还使用权面积213679平方米,占78%;未落实归还使用权面积60257平方米,占22%。
其中,“大跃进”、“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非建制镇”等四类侨房面积共34681平方米,已于1995年底基本落实完成。
“私改”、“代管”、“土改没收”、“土改农会拍卖”等四类侨房面积共239255平方米,到目前为止,已落实归还产权226738平方米,占95%,未落实归还产权12517平方米,占5%;已落实归还使用权178998平方米,占75%,未落实归还使用权60257平方米,占25%。
各县(市、区)及市直后四类侨房落实政策情况如下:
城区:应落实归还侨房总面积38508平方米。已落实归还产权38508平方米,占100%;已落实归还使用权33365平方米,占86.6%,未落实归还使用权5143平方米,占13.4%。
海丰县:应落实归还侨房总面积58970平方米。已落实归还产权58415平方米,占99.1%,未落实归还产权555平方米,占0.9%;已落实归还使用权47662平方米,占81%,未落实归还使用权11308平方米,占19%。
陆丰市:应落实归还侨房面积42210平方米。已落实归还产权42087平方米,占99.7%,未落实归还产权123平方米,占0.3%;已落实归还使用权23588平方米,占60%,未落实归还使用权18622平方米,占40%。
陆河县:应落实归还侨房面积8808平方米。已落实归还产权8808平方米,占100%,已落实归还使用权7968平方米,占90.5%,未落实归还使用权840平方米,占9.5%。
市直:应落实归还侨房面积90759平方米。已落实归还产权78920平方米,占87%,未落实归还产权11839平方米,占13%;已落实归还使用权66415平方米,占73%,未落实归还使用权24544平方米,占26.8%。
二、存在问题
自1984年中央《关于加快落实华侨私房政策的意见》(中办发[1984]44号文)下发以来,我市落实侨房政策工作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完成了一大批侨房的落实政策工作,得到了广大侨胞、侨眷和港澳同胞的拥护称赞,在海内外产生了良好影响。但是,对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我市落实侨房政策工作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甚至已经拖了全省的后腿。1999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落实侨房政策工作总结大会,标志全省落实侨房工作任务总体上已基本完成,随后相关工作机构停止运作,省财政用于落实侨房政策的专项补贴也已停止下拨。但是,我市落实侨房政策工作滞后于全省的步伐,扫尾工作一拖再拖,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对落实侨房政策扫尾工作非常重视,并为此下发了专题文件,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专项工作部署。但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扫尾工作进展缓慢。从1999年至今仅有市直有批还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