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代表参与管理国家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定期向代表通报本市重大事项,督促有关部门对开展联系代表工作提供物质保障,为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加强代表与代表、代表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奠定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市代表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市人大代表立足自身实际,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分析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代表工作制度有待健全和完善。宪法和法律对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权力、义务作了原则性规定,但代表职权如何行使,却未作出具体明确,对代表履职没有约束机制|个别代表忙于生计,照管家庭,外出务工,成了实际上的“挂名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缺少 必要的措施,代表工作制度有待健全和完善。
(二)代表整体素质与履职能力亟待提高。少数代表文化素质偏低,执行职务能力弱,平时又不注重学习,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知之甚少,履职中难以发现和提出问题|有的代表对自身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够,主人意识不强,不善于为民代言,缺乏独立见解,政治理论水平不高,现代知识浅薄,敢于建言的胆识不够。
(三)代表学习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市乡(镇)两级人大对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较为重视,一般都有组织代表进行集中或分组学习培训,但届中的学习培训没有长远规划,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存在简单化|代表集中视察、考察受到范围限制,不能做到所有的代表参加,制约了代表学习深造的机会和学习时间的保证。
(四)代表活动形式和内容显得单一。代表开展各种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特定问题调查,都因各种条件的约束,使代表参加活动受到局限|部分代表在开展活动之前,缺乏充分的组织准备,活动“匆匆上阵,粗粗了解,说说了事”,活动内容简单化|少数代表活动重形式,轻效果,重过程,轻落实,缺乏针对性,活动效果“表面化”。
(五)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措施还不健全。市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都属兼职代表,代表以本职工作为主,从事代表工作为辅,加之工作目标多、任务重、考核严格,导致联系选民不够|执行代表职务中,不可避免会触及个人利益,而且复杂的人际关系难于得到公正的评判,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代表活动经费由于各乡(镇)财政状况不同,经费落实难于按标准兑现或兑现不及时,制约了代表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做好我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对策
(一)健全完善制度,强化代表意识。健全和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对于代表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完善人大代表履职责任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开展“三察(查)”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代表评优奖励制度、代表履职备案制度、代表列席常委会或主席团会议制度、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制度和向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制度等,使代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规范工作。把人大代表的松散活动规范化、盲目履职具体化、尽责程序数字化,促使人大代表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从而把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不断强化人大代表的职务意识,激发人大代表敢于和善于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代表权力。
(二)优化代表结构,着力提高素质。代表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代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