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水行政执法调查与思考
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主观能动性发挥
不够,工作思路不开阔。4、水利部门内部和上下配合有待加强。水行政执法从无到有,从起步到不断完善,有时权责不分,甚至利益关系造成水利部门内部和上下配合难到位。有的水利工程管理因为不是执法主体,有时对该管的事不去管,造成可以避免的水事违法案件,有时无权也审批,造成水利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被动。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越级行政、越级审批,应该处理的案件又不主动查处,被动时又推诿给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审批时有时内部不沟通,明知涉及几个方面的审批都只办理了一个方面,给服务对象带来工作难度,甚至认为已经办理而再办理未办事项;有时也存在越权办事,越俎代庖现象,致使管理、监督不到位。产生此现象其原因所在于大局观念不强,部门甚至个人利益作怪。
三、搞好水行政执法的对策
汝城县水行政执法自起步至今在不断加大力度,但任重道远。为了保障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必须进一步强化水行政执法。搞好汝城县的水行政执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水行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行政监察大队建设,做到机构完善,职责分明,配齐配强水政监察人员,有条件的要赋予相对独立的经济权,创造条件配备齐全水行政执法装备和工具,保证办案经费充足,当然也必须是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水政监察队伍是贯彻落实水行政法律法规的基础,是开展水行政执法的前提,必须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水政执法队伍。
要把政策水平高和文化水平高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同去充实到水政执法队伍,坚决杜绝把水政执法队伍作为安排闲杂人员场所的做法。创造条件通过公开、公平、择优的用人机制引进具有正规学历的较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认真搞好岗位培训和日常的业务学习培训,使水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好水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提高水政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同时使水政监察员在执法实践中锻炼,提高自己的执法办案能力和驾驶复杂局势的能力,通过学习提高,通过办案锻炼。要加强对水政监察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以增强执法的工作责任心和危难意识,做到能者上、平者下、违者出。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水法律法规意识。水行政执法是否到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是否到位。只有宣传到位才能社会认识到位,才能领导支持到位,才能执法工作到位,才能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到位,才能人民群众遵法守法到位。宣传要分四个层次,一是水利系统内部各级全体人员特别是水政执法人员首先自己到位,才能较好地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才能去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宣传,在深度上不是了解而是熟悉。其二是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宣传到位,只有使他们了解了水法律法规,才可能来理解和支持水政执法,才可能办事和决策中有水法律法规的理念,防止工作上出现被动。领导也不可能是生而知之,只有我们的主动宣传才能让他们了解和有印象。其三是要重点向水利工程建设和水行政执法相对人进行宣传,如我们对其他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懂得十分有限一样,尽管有的人会去熟悉但不可能会去掌握,应该送法上门,做好宣传。其四是要向全社会进行宣传,除了采取传统的电视、报纸、宣传车、横幅、气球
调查与思考